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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出国(境)学习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时间: 2021-11-26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出国(境)学习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出国(境)学生的管理,保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规范、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运行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出国(境)学习的学生。

第二章  申请与派出审核

第三条 申请

(一)申请条件

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良;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校级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学习成绩及外语能力符合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的入学要求;

4.缴清在校就读期间的各项费用和本校学籍续存期内的各项费用;

5.身体健康,具备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6.符合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申请流程

1.报名申请:学生到国际学院报名,填写《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出国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复核:国际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

3.网上申请:通过申请复核的学生按照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相关规定,在国际学院指导下按时完成出国(境)学习的网上入学申请,由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独立审核;

4.录取备案:学生收到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录取通知后,1周内到国际学院登记备案;

5.签证办理:登记备案后,学生到使(领)馆办理签证。

第四条 派出审核

1.学生取得签证后,1周内到国际学院填写《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由国际学院、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提交的《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五条 学籍管理

1.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籍,学生按要求缴纳校内及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在项目合作学校的学习时间计入学习规定的在校年限

2.学生出国(境)前,应按培养计划修完国内前年的课程。若学生在我修读课程成绩不及格者,须填写《未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并获批准后, 学校同意其到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就读;如在项目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国(境)内外学业,必须在当年5月31日前返校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否则,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3.学生出国(境)学习之前,应参加由学教务处安排的电子图像采集,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毕业证的办理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备案学历信息;

4.学生在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发生休学、延长学习期限等学籍异动情况,应在获得外方(境外)合作学校同意后,主动与国际学院联系,办理相应审批和备案手续;

5.学生在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不能在国(境)外完成学业时,可提出返校复学申请,经双方学校批准后,由国际学院安排相应年级继续学业,按国内专业培养标准执行。

6.学生每学期期末应向国际学院提交国(境)外学习的有效成绩单备案,否则视为脱离项目学习;

7.学生返校申请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历证书时,需向国际学院提交在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获得的境外学习的学年(期)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合作学校公章);如在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学习期间,成绩单的,需提供有效官方证明。

第四章  课程管理与学分认定

第六条 课程管理

1.学生在国(境)外项目合作学校完成学业需修读的课程,由国际学院负责向学校教务处备案,并告知学生;

2.对于在国(境)外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国际学院在学生复学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认补修课程,制定课程补修计划。

第七条 学分认定

1.学生须在毕业当年5月31日前返校报到,办理恢复学籍及学分认定手续;

2.学生在返校申请课程学分认定时,须提交《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校外修读课程学分认定表》(附件4)及对应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3.学生在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修读成绩的转换与认定,按《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八条 学生抵达国外项目合作学校后,应于1周内将国外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告知国际学院。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风习俗和宗教信仰;加强自我管理,按期向国际学院提交书面总结汇报境外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九条 项目合作学校负责学生国(境)外学习日常管理,国际学院负责与学生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进行针对性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  学生应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和利益,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事情应及时向学校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机构报告。在国(境)外若有重大违规违纪或因健康原因不宜在外学习者,学校可提前召回学生,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国际学院在国(境)外设学生分会,搭建学校与国(境)外学生联系沟通的桥梁。国(境)外学生党员应遵守党章规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学生应按照项目合作外方(境外)学校的要求购买医疗及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第十三条  学生出国(境)逾期,擅自超过批准返校时限未返校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退学处理。欲延长留学期限者,需在期满前30 天向国际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在外学习的综合表现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后15 天之内予以批复。

第六章  学业证书管理

第十四条 出国(境)学生国(境)外学业证书的管理按照项目合作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合作学校按照该校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出国(境)学生国(境)内学业证书的管理参照《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达到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符合毕业条件的的学生,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国际学院、学生工作、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出国学习申请表》   

2.《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

3.未修课程汇总表

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校外修读课程学分认定表

附件1.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专业学生出国学习申请表

申请院校名称


学习起止时间


申请人信息

姓名


英文名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


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


Email


QQ


手机号


家长信息

父 亲

姓 名


工作

单位


单位

电话


手机号


母 亲

姓 名


工作

单位


单位

电话


手机号


家 庭

住 址


邮  编


学业情况

学分绩点


外语水平


不及格课程

(截止填表日期)


荣誉及特长

(大学期间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奖学金等及技能、特长)


出 国(境)经 历

时间

国别

出国(境)事由

是否有拒签经历









1、我谨声明,我已如实和完整填写了上述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我清楚该项目办学性质与要求,承诺遵守接收学校(机构)的规章及管理,承诺遵守接收地当地的法律法规。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我谨声明,我已清楚该项目国外(境外)学习要求,并支持学生      

    国(境)                (学校)学习深造。

家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及

签章

经院系选拔,推荐该生参加此项目。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国际学院意见

及签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国际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人保管,一份由所在学院存档,一份由学院存档。


附件2.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

个 人   情 况

姓名


学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专业


出生

年月


是 否 委 培定向

(此申请须同提供签单位准书

项 目 情 况

项目 名称


派出

国家 或地


 1

(3 个月以内)

(3 以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资助

(企合作

(企合作

其它

类别

3

课程□科研学术会议

攻读□交流访海外实习

□其它

(审批须携协议、邀函等件的原、复印件)

承诺与申请

人承按照返校期两周未返报到同意退学处理本人 申请在目规时间内保留学籍

签名      年       月       日

(学业及表现概况,是否同意该生出国(境))

辅导员签字

年            

学 院 意 见

(该生是否委培、定向等另签合同的学生,有否违纪或受处分,是否同意该生按项目时间请假出国(境))

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此栏适用在校全日制学生

已完成处相手续

学生处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退

所在院教务员签

公章

年    

教务处学管理负责人

教务处负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该生无违犯罪记录

保卫处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财 务   处

是否交清应缴的我校各项费用,出国(境)3 个月以上使用本栏)               

财务处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符合内审批程序,同办理国(境)手续

国际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

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

      

同意恢复学籍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公章

            

国际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

        






注:出国(境)学在规定返校日期返成报到、恢复学籍。每位公派生应

返校两周内向国际学院和所在学院各提交 1份“出访交流报,主要内容:出访项目、时间、内容、体与建议等。报到后本表回国学院(此表可复使用)

附件3.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国际学院未修课程汇总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电话

未修课程名称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学分合计: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校外修读课程学分认定表

学生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所在学院:              专业:                 年级班号:

接受学校名称:                                 校外学习时间段:

序号

校外修读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成绩

认定为校内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成绩

开课院

学分认定人签名



























































































































































开课学院审核意见

(加盖开课院公章)

经审核,序号为                                                  

的课程学分予以认定(共计     门课程),可登录成绩。     

             教学院长(签)名:            日期: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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