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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来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时间: 2021-01-17

为了激励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条件

(一)三好学生参评条件

1.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操行等级为“优”。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讲究卫生,心身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条件

1.热心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成绩显著。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3.模范遵守学院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5%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1名,可根据班级管理考核成绩上下浮动。学生会、团委、各系团总支按干部总人数的15%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和各班级的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按条件民主评选,由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学生会、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评选,报学生处审批;院学生会、团委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会、团委组织评选,报学生处审批。

(三)评选时间

三好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期评选一次,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上学期的评选工作。

三、奖励

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方法进行奖励。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奖金以奖学金的方式发放。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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