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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处工作职责

来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时间: 2021-04-20

对外合作办学处是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学院与国(境)内外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师资共建、实习实训、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与服务、校园建设、校园服务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合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校企合作办学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下二级学院的管控模式;研究起草学院对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划、总结报告及管理制度等。

二、负责推动学院同国(境)内外企业、院校、研究机构的教育合作工作,开展对外合作项目的开发,组织各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报请分管领导阅示。

三、负责开展各类校企合作办学协议的拟定、更新、修订。

四、负责指导各院系(部)对外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工作;对跨专业、跨系部的对外合作特色项目加强协调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对外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合同审查与管理。

六、加强对外合作项目的跟踪了解、现场考察、实地走访,强化项目运行监督和经费管理,防控风险。

七、负责组织对外合作项目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八、负责筹办对外合作有关交流、研讨、联席会、总结表彰会等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外合作先进经验,巩固、拓展、提升对外合作成果,创新对外合作模式。

九、建立对外合作网络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建成对外合作资源库,实现对外合作信息与资源共享。

十、负责对外合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

十一、负责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及分管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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