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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时间: 2024-09-29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教学科研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

为加强人才引进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学校内部人员结构,提高教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2117号)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根据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工作特点和发展规划,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二)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安排岗位。重点保证教学与科研的需要和重点专业建设中对高级职务岗位数量的需要,同时兼顾其他专业和基础学科发展的需要。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任。

二、岗位设置及测算标准

(一)岗位设置

按照国家对高等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的规定,设置教师系列岗位。教师岗位分为六档: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高校讲师、讲师和助教,实施薪酬制度改革。

(二)岗位测算标准

1.按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和学院发展水平核定。按学生数确定的总编制、各类人员编制比例及结构要求等,在学院下达的可聘岗位职数内,由各院系(部)设置单位的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制定当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2.全院教师岗位设置:高级讲师及以上一般不超过40%,讲师和高校讲师一般不超过45%。

3.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岗位基数分别为本教学院系(部)现在岗教师及在本院系(部)教学的“一岗双称双责”岗位职数的10%、20%和10%左右,其中参与学生职业素养课程教学的纳入思政类教师岗位设置。

4.各教学院系(部)应当预留高级职务数总数的10%用于重点专业、新建专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所需增设的高级职务岗位,学院可根据各教学院系(部)的情况调剂安排使用。

5.取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及省级教学团队的负责人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不占院系(部)指标。

三、申报人员范围

学院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岗位设置程序及岗位管理          

(一)学院根据专业发展和岗位需要设定岗位聘任数,实行校内岗位聘任。

(二)学院每年根据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情况,依据岗位测算标准,公布当年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可聘岗位数。

(三)严格按岗位设置进行岗位聘任工作。有岗位才可以聘任,在聘人数已超过岗位数的单位,要通过自然减员、低聘或解聘的办法,达到岗位和人员的合理配置。

(四)“一岗双称双责”人员在完成一定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学年完成学院规定的“一岗双称双责”课时工作量)可参加教师系列岗位聘任;“双肩挑”学院部门中层人员不占院系(部)指标;其他“一岗双称双责”管理人员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列入专业所在院系(部)指标,按0.5个指标计算岗位数。

(五)教师岗位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上不聘任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六)新调入在教师岗位任教的工程技术、生产操作、经营管理和政工系列人员,在调入后的第一个聘期内可聘任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后按教师系列聘任。

(七)由于新专业、新学科的设置或学科、专业方向调整,需要增设、调整岗位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

(八)为鼓励确有成就的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40周岁以下的教师被聘为正高职务,35周岁以下的教师被聘为副高职务,其在40岁或35岁前可不占本院系(部)当年可聘岗位数。

五、聘任条件

按照《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和聘任条件》执行(附后)。

六、聘任组织

(一)成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全面工作,负责聘用标准、条件、指标数的制定等。组长由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成员组成。

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

(二)成立二级学院、处室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核小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聘期内教学工作量、学生工作经历等),审核相关表格及佐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审核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也可面向全院招募,成员 5 人或 7 人,一般须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处室推荐小组由各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成员 3 人或 5 人,一般须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成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审核工作小组

成立由人事处、教务科研处、教师工作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测评结果等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复审(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聘期内教学工作量、学生工作经历等)。

(四)成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

成立本学科专家组成的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学科应聘者的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评议,委员会至少有5名专家组成,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20%。

(五)成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答辩委员会

成立由院领导、教务科研处、教师工作处、人事处、学生处、院系、处室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答辩委员会,负责面试答辩工作。

(六)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工作人员、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监督,负责调查处理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过程中的投诉、举报事宜,对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学校处理。

七、聘任程序

(一)学院统一公布各院系(部)及有关部门本年度拟使用的职数、拟聘任的岗位。

(二)个人根据本人条件、岗位数及聘任要求,向所在院系(部)、处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二级学院、处室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审核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处室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年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并对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及复审意见反馈至二级学院、处室。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对人选的教科研成果进行评价。评价意见在校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答辩委员会组织面试答辩人员面试答辩。答辩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院长办公会确定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选。

(八)公布聘任名单,发聘书。

(九)被聘人员与学院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一般为三年。

1.初、中级职务及副高级职务聘期三年,期满需按岗位要求重新选聘。

2.正高级职务一般为无固定期限聘任职务,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3.助教、讲师、副教授在受聘期内,可以根据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每个学年结束后,申请受聘更高的职位。

(十)非高校教学人员需经试讲、考核合格者可应聘教师岗位,到岗一年时间内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十一)经学院同意批准脱产学习、进修、外借等在职在岗教师,若满足申报必备条件,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十二)因是岗位聘任而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经公司批准的内退人员,不在本次岗位聘任范围。

八、管理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降低一档聘任岗位。

1.聘任期间发生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对工作不负责任,损害学院荣誉和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者;

4.不符合续聘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条件者。

(二)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可予以解聘:

1.连续两学期发生一级教学事故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2.拒不履行聘任合同,对教学管理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受聘期间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者,对学院和他人造成严重损失,并经必要程序确认者;

4.弄虚作假(包括假学历、假职称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经查核情况严重者。

(三)辞聘: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聘的,应提前三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将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在学院做出明确的答复前,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任课教师原则上至学期结束后才能离岗)。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通过山东省、公司或学院评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五)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照学院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和工作业绩,综合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

九、聘期考核

教师岗位考核分为年度(学年)考核和任期考核,由教务科研处(教师工作处)牵头,根据各岗位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横向项目、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等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是继续聘任的依据,对考核优秀者可以优先晋升聘任,合格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低聘。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人事处、教务科研处(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教学科研岗位任职资格和聘任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和聘任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高校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七)任现职以来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聘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九)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修养,无师德失范问题。师德表现是教师职称评聘的首要内容、必备条件和重要标准,对有师德禁止行为的,实行 “一票否决”,不得参加相应职称的评聘。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教授

1.育人工作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专业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2.课堂教学业务精湛

1)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

2)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专业课教师及时把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3)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4)课堂教学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5)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专业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实践教学能力突出

1)系统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掌握行业发展、产业调整的动态与趋势,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3)专业课教师具有主持、指导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能力,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成绩突出。

4)专业课教师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4.科研教研成果丰硕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专业、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并运用于教学实践。承担培养指导新教师的任务,同时在聘任副教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两项(其中,3、4、5、6、7、8必有其一):

1)主编(前两位)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中本人撰写部分超过10万字;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被中国知网收录);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篇(第一作者,被中国知网收录,4篇论文不得发表在相同期刊);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首位);

4)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课题)1项。

5)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6)教师本人参加或作为首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一类现场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二类现场技能竞赛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7)在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中铝资产公司、中铝集团公司立项的生产、技艺工艺类重要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8)国家发明专利发明人(首位)。

5.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和本专业教学领军人物。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专业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副教授

1.育人工作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专业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专职辅导员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当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2.课堂教学业务精通

1)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

2)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3)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4)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5)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专业学生的学业水平高于教育质量要求。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实践教学能力较强

1)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课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

4.科研教研成果丰富

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发现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承担过培养指导新教师的任务,同时在聘任讲师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3、4、5、6、7、8必有其一):

1)主编(前两位)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中本人撰写部分超过6万字;

2)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被中国知网收录)3篇;或满足上述教授职务教研、科研论文条件的第2项聘任条件;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

4)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课题)1项;或参加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课题)2项(前两位);

5)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前两位);

6)教师本人参加或作为前两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一类现场技能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二类现场技能竞赛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

7)在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中铝资产公司、中铝集团公司立项的生产、技艺工艺类重要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两位);

8)国家发明专利发明人(前两位)。

5.团队协作成效明显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讲师

1.育人工作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专业特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能够与学生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专职辅导员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当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2.课堂教学成绩优良

1)任现职以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工作量。

2)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专业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3)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4)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地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专业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5)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6)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

3.实践教学积极努力

1)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课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4.具有一定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具有撰写教育教学或教学实践活动科研论文的能力。服从系部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及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同时在聘任为助教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编(前三位)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中本人撰写部分超过3万字;

2)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被中国知网收录)2篇;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前五位);

4)作为主要成员(前三位)参加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课题)1项;

5)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前五位);

6)教师本人参加或作为前两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一类技能现场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类技能现场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7)学院组织的教学类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8)作为主要成员(前三位)参加并完成院级、地市级项目(课题)1项;

9)在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中铝资产公司、中铝集团公司立项的生产、技艺工艺类重要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三位);

10)国家发明专利发明人(前三位),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首位);或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人(首位)。

5.具有较强团队精神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

(四)助教

1.承担班主任工作,能够与学生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实训课、实习指导、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3.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4.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

5.参加教学法研究或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高级讲师或副教授职务满5年。

(二)副教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中专讲师或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中专讲师或讲师职务满2年。

(三)讲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具备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具备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助教职务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具备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助教职务满4年。

(四)助教: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根据职称改革精神,为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的职责,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35周岁及以下),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五、以上条件为教职员工岗位晋升的必要条件。对于续聘或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的,以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年度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为主要依据。

六、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等申报副教授的,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政工师、技师等申报讲师的,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前两位,被中国知网收录)可减少为一篇。

七、学院辅导员岗位为教师和管理双系列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教师岗位。

八、应届毕业生职称认定或直接聘任相关规定

(一)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助教;

(二)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聘任讲师;

(三)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中级。

九、破格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学院在职在编教师,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

(一)助教破格申报讲师岗位者,除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山东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

2.获得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两位)及以上的;

3.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的。

(二)讲师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者,除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山东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2.获得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位)及以上的;

3.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的。

(三)副教授破格申报教授岗位者,除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的;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的。

(四)在实践教学、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中贡献突出者,由学术委员会评定后报学院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破格程序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完整的获奖文件原件、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报院领导研究决定聘任。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一)不接受和不承担学院和部门领导分配或安排工作者。

(二)近五年因工作失误或教学事故给学院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三)近五年违反职业道德,在师生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者或师德考评不合格者。

(四)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政策受到处罚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者。

(五)近五年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近三年中一年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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