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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来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时间: 2024-10-07

为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勤工助学活动的定义与原则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二、学生勤工助学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院的财务、人事、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配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的作用,共同做好勤工助学工作。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院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鼓励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2、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的职责是:

1)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调校内各单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2)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积极收集校外勤工助学信息,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增加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并纳入学院管理。

3)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4)配合学院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并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5)与用工单位一起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6)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三、校内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办法

1、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

学院各单位或部门因工作需要、阶段性工作、突击性任务或其它原因形成用工需求,凡工作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均可向学院申报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有关部门可聘用一定数量的学生管理助理,帮助进行调查研究,实现计算机管理等辅助性工作,促进管理部门直接面对广大学生,扩大服务,做好管理育人的工作。如:协助教务处做教务统计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做日常考勤工作;协助图书馆图书阅览服务工作以及网站维护、机房管理及卫生保洁工作等。

申报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或部门须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审批表》,写明该单位或部门本次申报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内容、职责、用工时间,所需人员数量、条件、工作时间、薪酬标准等,由申报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勤工助学岗位的审批

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校内设置的各勤工助学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时间、薪酬标准等,填入《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审批表》,经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后生效。

经学院审批生效后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审批表》由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存,作为安排学生工作、发放薪酬的依据。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着重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学生的报酬可根据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支付。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酬金原则上不高于800元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不宜采用计时付酬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制定付酬办法。

4、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5、岗位类型: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4)学院后勤部门应大幅度减少雇用临时工,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

(二)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条件

1、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思想品德优良,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思想教育、义务劳动、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

5、生活中严于律己、勤俭节约,不吸烟。

(三)学生参加院内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程序

1、学生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或在规定的时间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在校勤工俭学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2、辅导员(班主任)及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的参加院内勤工助学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本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5%。

3、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情况、提出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和表现,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四)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的相关规定

1、院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安排岗位、组织用工单位对勤工助学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发放报酬。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到用人单位的学生须经过用人单位面试,面试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具体工作。

2、对各岗位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检查、管理、考核由该岗位的设置申报单位或部门负责。考核情况每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在该部门参加勤工俭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酌情扣发工资或中止其勤工俭学的资格。

3、所有参加勤工助学在岗的学生均有权提出申请退出勤工助学岗位,但需提前一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因学生参加院内勤工助学影响晚自习或正常归宿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由学生交送各自系、部或管理部门。

5、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在校园内进行商业性活动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四、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相关规定

1、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相关事务,纳入学院学生实习实训中心统一管理,校外勤工助学须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

2、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院当地政

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院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学生申请到社区或社会参加勤工助学打工活动的,必须写出个人申请并附单位证明(加盖公章),经所在二级学院及学生处批准。

4、学生外出打工申请,须写明打工地点、单位、所从事的工作;保证外出期间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在外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自负,不影响正常学习和学院活动,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外出打工申请应附有征得家长同意的书面记载。

5、学生不得到网吧、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或未经政府批准营业的非正规场所打工。

五、相关规定

1、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实习实训中心必须经学院授权,代表学院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协议书必须明确学院、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院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3、学生参与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劳动报酬由学院从事业收入中划拨的专项资金中支付。

4、本规定实行后,不再向通过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解决用工需求的单位派送值周学生。

5、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2019年3月26日

附表1: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附表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审批表


附件1

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姓名


二级

学院


班级


所在公寓楼及宿舍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经济来源、收入情况等)


是否是特困生


是否有违纪记录


是否获过奖学金


申请项目


活动时间


班主任

(辅导员)意见

签字:

    

二级学院意见

签字:          公章: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签字:          公章:

    

用工单位意见

签字:          公章:

    

附件2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审批表

申报

单位


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情况

序号

岗位名称

主要工作

基本条件

岗位用工

工时

1





2





3





4





5





申报理由

公章:

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签字:

院长意见

签字:

: 岗位用工工时应注明每天或每周或每月用工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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