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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操行成绩评定办法

来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时间: 2024-10-07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操行成绩评定办法

操行成绩评定,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鉴定组(由班委、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组成)根据每个学员日常表现和德育考核成绩,按标准做出评定。操行等级每学期评定一次,学生毕业前进行毕业鉴定。

一、操行成绩评定标准

操行等级分为优、良、可、差四个等级,具体标准为:

(一)优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认真完成学院和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热心为他人服务。

4.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劳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5.自觉遵守学院的纪律,出勤率高,无旷课现象,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

6.德育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操行等级为“优”的学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本班学员总数的30%。

(二)良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表现好。

2.学习目的比较明确,学习比较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较好。

3.爱护公物,劳动积极,服从领导,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能够完成学院和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参加集体活动比较积极,自觉为他人服务。

5.能遵守学院纪律,出勤率较高,旷课累计不超过6学时,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

6.德育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

(三)可

1.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和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方面无原则性过失。

2.虽能坚持上课学习,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不够刻苦。3.参加集体活动和集体劳动不积极,有损坏公物行为,但认错尚好。

4.团结同学较差,与同学有吵闹行为,尚能认错,有影响他人学习的言行。

5.无严重违反学院纪律现象,旷课累计不超过24学时,考试中有轻微违纪,无作弊行为。

6.德育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操行等级为差。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或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行为;

2.违犯《学生行为准则》、《行为规范》和学院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

3.有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财物等行为,认错态度不好。

4.有损人利己行为,性质严重;

5.有违法乱纪行为、偷窃行为的;

6.严重违反学院纪律,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7.考试作弊的;

8.有打架斗殴或辱骂教职工或打击报复学生干部行为的;

9.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24学时的;

10.德育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

二、毕业鉴定

学生毕业前,要总结自己入学以来政治、品德、学习、纪律、日常表现等,写出个人总结;班级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指出该生主要优、缺点,形成小组意见;在此基础上,班级鉴定组(由班委、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综合各小组情况进行评议,起草班级鉴定意见;经由班主任审查,确定班级鉴定意见。

毕业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要在充分肯定学员优点的同时,诚恳地指出其缺点,使学员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发扬自身优点,明确努力方向。毕业鉴定工作由各系部组织进行,鉴定意见要经学生工作负责人审定。

三、本办法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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