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
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为了促进学院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有关要求,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决定在全院每年开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为使评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在籍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10%的比例确定。
2.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级1个,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干部按自身参评人数的25%,系团总支委员、系学生会干部按自身参评人数20%比例确定。
3.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数的15%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校内处分。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专业排名前30%,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每学期班级排名前20%。
5.一年内,曾被评为系部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3项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每学期班级排名前30%。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评奖年度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连续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院、系部和班级做出突出贡献。
5.一年内曾被评为系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院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学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系部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名额下达。每年学院学生工作处按照本法办确定的比例和条件向各系部下达推荐名额。
(二)系部评选。各系部按照学院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在系部党总支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评选推荐活动。
(三)评选要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所在班级(或学生会部门)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老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四)系部公示。被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要在系部公示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广大师生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学院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并将拟确定的表彰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行文公布。
五、表彰和奖励
学院每年将对评选出的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获得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称号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参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六、其他
(一)评选时间。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一次。推荐评选工作每年10月份布置,当月完成。
(二)系部评优。各系部每学期评选表彰系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获得系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称号者,由各系部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系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为20%;系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人(含班干部和团干部),系团总支委员、系学生会干部为25%;系先进班集体为30%(秋季学期增加10%,用于表彰积极宣传学院,成效显著的班集体)。具体评选办法由各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实施。
院团委每学期从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30%。
(三)组织机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各系部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系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