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对外合作办学处

【部门简介】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处

来源: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时间: 2026-05-09

部门定位

对外合作办学处是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统筹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的核心职能部门。部门围绕学院“校企相融、产学互动”的办学特色,承担产教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校企合作项目的统筹管理与运营监管、合作机制的创新与服务保障等核心职能,致力于搭建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及院校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融合。

主要职能

战略规划与制度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职业教育与产教融合相关政策,研究起草学院对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构建科学完善的校企合作管理机制。

项目开发与协议管理

组织开展对外合作项目的考察、谈判与可行性论证,负责合作办学协议的起草、审查与报批,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权责清晰;推动中高职衔接合作等各类合作项目的落地与推进。

立项审核与运营监管

指导各院系(部)开展对外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建设,协调跨专业、跨院系的特色合作项目;建立项目运营监控机制,定期实地走访,核查师资配比、设备投入、经费到位等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协议履行中的问题。

师资共建与师德建设

负责合作方派驻师资的准入审查、台账建立与一人一档管理,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监管,保障合作办学师资质量。

财务管理与收费管理

负责合作办学收入分配核算、付款管理及高收费专业的年度报备、绩效评价与专项排查,维护双方财务关系的清晰与公正。

品牌建设与成果推广

组织开展合作办学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整理校企合作教科研成果,及时提炼和推广合作办学先进经验,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与认可度。

外部联络与资源整合

加强与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主管部门的政策对接与工作汇报,维护与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兄弟院校的战略合作关系;搭建对外合作资源库,实现合作信息与资源共享。

内部管理与团队建设

负责部门职工政治与业务学习,提升团队专业素养与执行力;配合学院其他处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合作办学整体工作高效运转。


集团首页|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34488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55

鲁ICP备09097068号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