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自学院2004开始三年制高职招生,招生办公室就此成立,至今,已有20年历史。主要负责学校专科招生工作。其中,招生管理工作2人,专职招生2人。
(一)工作职责
1、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委、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按时做好每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寄送各有关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3、制定学校的招生规章制度、招生章程、录取细则及实施办法。
4、编制招生宣传资料,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5、处理和接待各种有关招生的来信、来访。
6、组织和管理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录取。
7、负责学校招生文件、新生名册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招生任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和政策规定,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编制年度招生计划。主要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下岗工人、农民工、退役士兵类招生,招生范围包括山东省、天津、河北、山西、吉林、安徽、福建、河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19个省市进行招生宣传。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1—3793001 37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