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做好关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 号)文件的相关精神,人事处于近日组织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本年度专业课教师(即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当前同时承担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或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人员均可据实申报。
经各二级院系部门初步审核及学校二次审核,本次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有25人,省行指委后续将进行各行业类资格审核。
作者:王雪飞